環保部鼓勵重點地區提前推“PM2.5”
作者:六豐財務98 11-04 16:15
內容摘要:12月5日晚,備受關注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二次公開征求意見截止。據環保部網站消息,目前收到社會各界意見共1500余條,普遍贊成將PM2.5作為一般評價項目納入標準,并在部分地區提前實施。
備受關注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二次公開征求意見截止。據環保部網站消息,目前收到社會各界意見共1500余條,普遍贊成將PM2.5作為一般評價項目納入標準,并在部分地區提前實施。
在16日公布的征求意見稿里,PM2.5被納入常規空氣質量評價中,放入強制性污染物監測范圍,并將24小時平均濃度限值分別定為0.035毫克/立方米和0.075毫克/立方米,與世界衛生組織(WHO)過渡期第一階段目標值相同。公布時,相關負責人曾表示,這項新標準有望在2016年全面實施。
民眾建議新標準分步實施
經過20天的意見征集,環保部收到郵件、傳真、信件共1500余條意見。民眾普遍贊成將PM2.5作為一般評價項目納入標準,并建議根據不同地區的實際情況分步實施,部分污染重、有條件的地區應在2016年1月1日前提前實施。
據中廣網消息,環境保護部環境標準研究所所長武雪芳解釋說,2016年是全國普遍實施新增污染物標準的時間。在此之前,會定一些重點地區,根據需要提前實施。另外,環境主管部門還鼓勵當地主管部門根據各自狀況和環境需求提前實施。有媒體指出,這些重點地區即指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地區。
此前曾有質疑,新標準如過早實施,我國大部分城市空氣質量都將面臨不達標的尷尬境地,所以拖延實施。武雪芳認為,新標準需購置設備,培訓人員,還需財政支持,這都需要時間準備。
將縮小指數與公眾感官差距
據環保部整理的意見,民眾建議調整標準分區和分級、部分污染物限值等標準文本內容,標準實施后加強監測,及時公布數據,使公眾及時了解空氣質量狀況。此外,標準實施后,政府、企業、組織、公眾等有關各方應團結協作、共同努力,根據各自的職責和義務,為改善空氣質量貢獻力量。
武雪芳提到,新標準將縮小指數與公眾感官的背離感。新標準加入了PM2.5和臭氧8小時,因為預計它們的加入將消除或者緩解公眾主觀感受和發布指數不一致的問題。
現行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于1982年制定發布、經過1996年修訂更名和2000年修改,因11年未作修改遭質疑與公眾的主觀感受不一致,“按此標準考核城市空氣質量,達標城市日益增多,而公眾的感受卻是空氣質量每況愈下”。
對此,武雪芳曾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指出,在我國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環境空氣污染特征發生變化,而目前的空氣質量評價因子則沒有及時適應這種變化。
在環保部公布的意見的結尾寫道,環境保護部將認真履行職責,按照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優化經濟發展根本要求,結合國家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吸取和采納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完善標準草案,爭取盡快正式發布。”
備受關注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二次公開征求意見截止。據環保部網站消息,目前收到社會各界意見共1500余條,普遍贊成將PM2.5作為一般評價項目納入標準,并在部分地區提前實施。
在16日公布的征求意見稿里,PM2.5被納入常規空氣質量評價中,放入強制性污染物監測范圍,并將24小時平均濃度限值分別定為0.035毫克/立方米和0.075毫克/立方米,與世界衛生組織(WHO)過渡期第一階段目標值相同。公布時,相關負責人曾表示,這項新標準有望在2016年全面實施。
民眾建議新標準分步實施
經過20天的意見征集,環保部收到郵件、傳真、信件共1500余條意見。民眾普遍贊成將PM2.5作為一般評價項目納入標準,并建議根據不同地區的實際情況分步實施,部分污染重、有條件的地區應在2016年1月1日前提前實施。
據中廣網消息,環境保護部環境標準研究所所長武雪芳解釋說,2016年是全國普遍實施新增污染物標準的時間。在此之前,會定一些重點地區,根據需要提前實施。另外,環境主管部門還鼓勵當地主管部門根據各自狀況和環境需求提前實施。有媒體指出,這些重點地區即指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地區。
此前曾有質疑,新標準如過早實施,我國大部分城市空氣質量都將面臨不達標的尷尬境地,所以拖延實施。武雪芳認為,新標準需購置設備,培訓人員,還需財政支持,這都需要時間準備。
將縮小指數與公眾感官差距
據環保部整理的意見,民眾建議調整標準分區和分級、部分污染物限值等標準文本內容,標準實施后加強監測,及時公布數據,使公眾及時了解空氣質量狀況。此外,標準實施后,政府、企業、組織、公眾等有關各方應團結協作、共同努力,根據各自的職責和義務,為改善空氣質量貢獻力量。
武雪芳提到,新標準將縮小指數與公眾感官的背離感。新標準加入了PM2.5和臭氧8小時,因為預計它們的加入將消除或者緩解公眾主觀感受和發布指數不一致的問題。
現行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于1982年制定發布、經過1996年修訂更名和2000年修改,因11年未作修改遭質疑與公眾的主觀感受不一致,“按此標準考核城市空氣質量,達標城市日益增多,而公眾的感受卻是空氣質量每況愈下”。
對此,武雪芳曾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指出,在我國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環境空氣污染特征發生變化,而目前的空氣質量評價因子則沒有及時適應這種變化。
在環保部公布的意見的結尾寫道,環境保護部將認真履行職責,按照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優化經濟發展根本要求,結合國家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吸取和采納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完善標準草案,爭取盡快正式發布。”
分享:
上一篇:社科院預測明年增速降至9%以下
下一篇:人民幣連續6天跌停 3年來首次
瀏覽排行 最新發布
- 01衛生部:研究血液制品 ...2019-11-04
- 02中國人民銀行發放61 ...2019-11-04
- 03民政部擬規定基金會重 ...2019-11-04
- 04應健全保障房建設投融 ...2019-11-04
- 05全國金融工作會議1月 ...2019-11-04
- 06陶瑞芝:鼓勵央企向上 ...2019-11-04
- 07半月談:把脈2012 ...2019-11-04
- 08上海市房管局副局長龐 ...2019-11-04
- 09通用航空業補貼即將落 ...2019-11-04
- 01資產審計之銀行存款收 ...2019-11-04
- 02資產審計之審查現金收 ...2019-11-04
- 03資產增減變動審計2019-11-04
- 04溫家寶元旦到湖南看望 ...2019-11-04
- 05北京今年將試點家具以 ...2019-11-04
- 062012年經濟領域新 ...2019-11-04
- 07北京市屬國企2011 ...2019-11-04
- 08生肖郵票帶動整體郵市 ...2019-11-04
- 09非美貨幣上漲金價高位 ...2019-11-04